根據《關于追加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2016年度編制使用計劃的通知》(江編辦抄〔2016〕61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江山市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名,具體招聘崗位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具有國家承認大學??萍耙陨蠈W歷的江山市常住戶口人員(以2016年9月2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信息源:免費招聘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二)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三)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信息源:免費人才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均可報名。上述人員中屬于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四)年齡35周歲以下為1980年9月28日至1998年9月28日期間出生;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可為40周歲以下(1975年9月28日至1998年9月28日期間出生)。
(五)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三、四級肢體、視力、聽力殘疾人。
(六)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報名的,其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定,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證明。各高校自定義的“雙學位”中的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不能作為所學專業(yè)填報。
(八)現役軍人、現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報考,現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九)在編在職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符合最低服務年限等相關規(guī)定,并出具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現江山市在編在職工作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1、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3、新錄(聘)用未滿2年的;4、在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不含鄉(xiāng)鎮(zhèn)(街道)〕;5、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6、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未滿5年,報考非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等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8日。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分為報名、殘疾等級類別重新鑒定、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程序。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報名者需填寫《2016年江山市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詳見附件2)。
2、報名時間:2016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就業(yè)局會議室(江山市區(qū)鹿溪北路238號)。
4、需攜帶的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戶口未落回原籍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遷往學校前的戶口簿及戶口遷移證)、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殘疾人證(肢體、視力、聽力三或四級)原件及復印件,二寸免冠近照1張。
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在現場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5、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須達到1:3開考比例才可開考,不足1:3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核銷該崗位招聘計劃。核減核銷指標數屆時將向社會公告。
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報名,憑發(fā)票退還考試費。
報名者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委托書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殘疾等級類別重新鑒定
由江山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統(tǒng)一組織報名人員到相關醫(yī)院對殘疾等級和類別進行重新鑒定。
(三)資格審查
由江山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會同江山市人力社保部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發(fā)放準考證時間:2016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管科310辦公室(江山市區(qū)鹿溪北路238號)。
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領取。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筆試
1、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寫作(試卷合一),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五)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
若面試階段出現空缺,不予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若體檢階段出現空缺,不予遞補。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及浙人社發(fā)〔2010〕109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等政策執(zhí)行。
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
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七)考核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實際招聘崗位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
進入考核人員現為在編在職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的,須在公示考核人員名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考核的書面證明,證明提交給招聘單位,并由招聘單位報送江山市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審核,符合條件者進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證明的,視作放棄考核聘用資格。
考核工作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及用人單位招聘崗位的要求執(zhí)行。
考核階段出現空缺,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八)聘用
考核結束后,考核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將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因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實被取消聘用資格或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致使聘用人員達不到實際招聘數的,在擬聘用人員上報審批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上報審批之后,因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憑本人的非農業(yè)戶口相關證明,領取擬聘用通知書,限期內無法取得非農業(yè)戶口證明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收到擬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畢業(yè)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有上述取消聘用資格情況,不再遞補。
確定參加面試、體檢、考核、擬聘用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五、其他事項
(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山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各類招考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二)在報名過程中,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所提供的學歷或專業(yè)有疑問的,報名人員應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唯一網站(學信網)查詢,下載相關信息,并向招聘單位提供紙質材料。
(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殘疾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四)因事業(yè)單位實行崗位設置,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在參與公開招聘時要注意所學專業(yè)是否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注意了解招聘崗位是否有相應等級的崗位空缺,避免出現招聘成功后不能聘用或高職低聘情況。
(五)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涉及違法違紀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八)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在本市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九)對報考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它報考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1。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70-4024720。
(十)未盡事宜,由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江山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共同解釋。
原標題:2016年江山市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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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山市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2016年江山市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山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
2016年9月18日
信息源:免費發(fā)布招聘信息_www.rcxx.com_免費招聘網